使用功能菜单
如果在拍摄过程中按Fn(功能)按钮或通过快速向上滑动执行触摸操作,屏幕上将显示包含录音电平或对焦模式等常用功能的菜单(功能菜单),以便您快速访问各种功能。
显示的项目因相机状态而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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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功能菜单画面显示在显示屏底部
在拍摄画面上,按Fn(功能)按钮或通过快速向上滑动执行触摸操作。
功能菜单画面将显示在显示屏底部。
提示
要在功能菜单画面上使用触摸操作,进行以下设定。
- MENU → (设置)→[触摸操作]→[触摸操作]→[开]
- MENU → (设置)→[触摸操作]→[拍摄画面]→[开]
- MENU → (设置)→[触摸操作]→[拍摄画面]→[上划]→[打开Fn菜单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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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功能并将其更改为所需设置
按控制拨轮的上/下/左/右侧或使用触摸操作选择要设定的功能。
选择功能后,通过操作控制拨轮或使用触摸操作确定所需设置。以下是在动态影像录制模式下使用控制拨轮将[对焦模式]从[连续AF]更改为[手动对焦]的步骤。
按静止影像/动态影像/S&Q按钮(A)选择动态影像录制模式。
显示屏的左上角将显示(动态影像录制模式)图标。按Fn(功能)按钮。功能菜单画面将显示在显示屏底部。
按控制拨轮的上/下/左/右侧选择[对焦模式]。
在选择了[对焦模式]之后,转动控制拨轮选择[手动对焦]。
按控制拨轮的中央以确定。[对焦模式]已被设为[手动对焦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