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Fn(功能)按钮
可将常用功能注册到Fn(功能)按钮并在拍摄期间将其调出。最多可以为Fn按钮注册12个常用功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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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功能菜单画面显示在显示屏底部
在照相模式下按Fn(功能)按钮。
功能菜单画面将显示在显示屏底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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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功能并将其更改为所需设置
通过按控制拨轮的上/下/左/右侧选择所需功能。
在选择完所需功能之后,转动控制拨轮选择所需设置,然后按中央进行确认。以下是在静止影像照相模式中将[对焦模式]的设置从 [连续AF]变更为 [自动AF]的操作步骤。
按控制拨轮的上/下/左/右侧选择[对焦模式]。
在选择了[对焦模式]之后,转动控制拨轮选择 [自动AF]。
按控制拨轮的中央以确定。[对焦模式]现已设为 [自动AF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