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拍攝動態影像) 使用觸控操作來指定您要對焦的位置

[觸碰移動對焦]可讓您使用觸控操作來指定要對焦的位置。
手動對焦時,可以在螢幕上某個位置點擊兩下,以放大顯示該處。

重點對焦

設定相機

  1. 靜態影像/動態影像/S&Q按鈕

    按下靜態影像/動態影像/S&Q按鈕 (A) 以選擇動態影像錄製模式。
    (動態影像錄製模式)圖示將會顯示在畫面左上角。

  2. 對焦模式]

    MENU→(對焦)→[AF/MF]→[對焦模式]→[連續對焦]。

  3. [對焦區域]

    選擇MENU (對焦)→[對焦區域]→[對焦區域]→[寬]、[對焦區域]或[中間固定]其中之一。

  4. [觸控操作]

    MENU→(設定)→[觸控操作]→[觸控操作]→[開]。

  5. [拍攝期間的觸控功能]

    MENU→(設定)→[觸控操作]→[拍攝期間的觸控功能]→[觸碰移動對焦]。

相機使用指南

觸碰螢幕上的某位置會對焦於該處。此時將不會顯示對焦框。

當[對焦區域]為[對焦區域]且白色三角形顯示在對焦框的上/下/左/右側時(如下所示),無法使用點對焦功能。
如果按下控制滾輪中央,或者如果開始拍攝動態影像,則對焦框上/下/左/右側的三角形將會消失。
如果在此狀態下觸碰螢幕上的被攝體,就可以使用點對焦。

對焦框的上/下/左/右側顯示白色三角形的狀態 ([對焦區域])

* 若要取消點對焦,請觸碰(觸控對焦解除)或按下控制滾輪中央。

提示

除了觸控對焦功能,以下的觸控操作也可以使用。

  • 當[對焦區域]為[點: S]、[點: M]、[點: L]或[擴充點]其中之一時,可透過拖曳來移動對焦框。
  • 當[對焦模式]為[手動對焦]時,如果點兩下螢幕,即可執行對焦放大鏡功能。

*此網頁上的選單畫面影像已經過簡化以用於顯示目的,因此不能準確反映相機的實際畫面顯示。